关于做好花山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积极推动花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山区文旅体局将开展第七批花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花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推荐条件为:花山区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具体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等。
项目标准要求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对正确理解花山区生活发展变迁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植根于地方文化土壤,与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相融合;具有较长的历史传统、清晰的传承脉络和较广泛的影响力,至今仍在社会中以活态形式存在。
花山区非遗保护中心将按照申报条件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进行评审。
非遗名录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花山区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包括完整视频介绍短片)。
2.辅助材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图片、授权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3.所有材料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316868383@qq.com)。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4.申报材料务必于2026年6月8日前报送至花山区文化馆(花山区非遗保护中心),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花山区竹园路200号花山区非遗保护中心;联系人:张昕;电话:2486774。
附件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
花山区文旅体局
2026年5月7日
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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