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9 10:48
来源:花山区司法局 点击量: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经复核,我区塘西街道团结村已于2025年9月被依法撤销行政建制,依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村(社区)被合并、拆分或者整体征迁、重建的,应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团结村实际状况符合上述注销情形,现拟按程序报请注销花山区团结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反映,反映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线索或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555-2473954
电子邮箱:ahmashssf@163.com
联系地址:花山区竹园路200号区司法局4楼办公室
花山区司法局
2026年5月19日
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160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