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幸福路地块土地权属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16:0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 点击量:

花山区幸福路(半边街-天门大道)及杨家山路(恒兴路-幸福路地块总面积66360.41平方米,经市政处核实,分别于1960年前后、1970年前后建成,并已对原农民集体予以补偿。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属于国家所有。”

因建设年代久远,征收资料遗失,现将土地权属调查结果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限为20天,从2026911日起至2026101日止。若对此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填写在异议情况统计表中记录并反馈,逾期没有异议视为同意公示结果。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     联系电话:0555-5212102

附件地块范围宗地图

 

 

花山区人民政府

20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