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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花山区居民关于沿街门店、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3-13 09:50  来源:花山区消防救援局 点击量: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三合一”等场所“小火亡人”事故频发,先后发生吉林长春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9.28”重大火灾事故、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河南南阳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群死群伤。据统计,2026年春节以来,全省范围内已发生上述场所火灾事故10起,共造成21人死亡,其中淮南、阜阳、宿州等地发生3起一次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严峻,教训极为惨痛。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花山区有不少居民利用沿街门店、自建房开展经营活动,形成了“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模式。这种经营方式在方便生活、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大家,务必严格落实以下六项消防安全措施,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一、严格落实下店上宅防火防烟分隔

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必须采用实体墙、防火门等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设施进行完全分隔,确保火灾发生时烟气不会蔓延至楼上,为逃生争取宝贵时间。严禁在分隔墙上开窗、打洞,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分隔材质。

二、严格落实拆除影响逃生的铁栅栏障碍物

请仔细检查经营区域窗户、阳台,若安装了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铁栅栏、广告牌等设施,务必及时拆除;确需保留的,需改造成可从内部便捷开启的逃生口,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防盗网应开设尺寸不小于1米×1米的紧急逃生窗口,保障逃生与救援通道畅通。


三、严格落实清理楼道及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楼道、疏散通道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通道”,容不得丝毫堵塞。请自觉清理门前屋后、楼道内的废纸箱、旧家具等各类杂物,不占用、不堵塞疏散通道,既方便自身出行,也为邻里留出生命退路。

四、严格落实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一旦起火,火势蔓延快、烟气毒性大,直接危及全楼居民安全。请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楼道、疏散通道充电,主动使用室外集中充电设施,从源头杜绝此类安全隐患。

五、严格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及灶具,杜绝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危险行为,做到人走火灭、人离断电、人走关气。从事餐饮经营的居民,更要加强厨房用火管理,及时清理油烟管道和灶具油污,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严格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有效使用

在经营区域和住宿区域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加装简易喷淋系统,实现火灾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按标准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主动学习正确使用方法,确保遇到初起火灾时能够及时扑救,避免火势扩大。

广大业主朋友们,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请大家对照以上六项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排查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守住自身安全底线。您的平安,是我们最大的牵挂;守护辖区平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防线,共建平安、和谐、美好的花山!

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马鞍山市花山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