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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5191        信息来源: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03-22 09:55      

 

2015年度花山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对策等,发布在“花山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www.mas.gov.cn/xxgk/GovInfoOpen/masweb/Mulu.aspx?orgid=3d3169f7-a719-4f9e-be75-d6203e435b45&messtype=zdgk)。如有疑问,请与花山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东北路7号,邮编:243000,电话:8880317,电子邮箱:hsqajj@mashsq.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打造阳光安监。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花山区安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主管负责人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强化由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各科室严格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依据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每月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进一步巩固民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工作成果。三是建立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市、区法制办《关于推行实际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花山区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绘制行政权力流程图、开展廉政风险评估,推进行政职权运行结果公开,并逐步纳入区政府权力运行平台管理。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有效及时。成立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统筹协调,分管负责人亲自抓、抓具体,业务牵头科室负责具体事项落实工作,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属每周、每月、每季度发布的信息要做到周周有、月月有、季季有,保持信息更新的连续性。

(三)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强化考核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档次、加减分标准、考核方式、考核奖惩等内容,使局公开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监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进中心窗口公开办理,并按照新流程印制成便民告知单和区行政审批服务手册免费对外发放,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预审工作。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标准化建设,指导安监窗口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更新了便民告知单、服务指南等资料,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服务管理“三到位”。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对符合纳入并联审批的事项进行并联审批,并在并联审批项目中,积极配合牵头联审单位的工作,确保并联审批项目及时办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公开更加规范。一是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以高分考核项目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并将政务公开作为局办公室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二是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坚持信息内容“准确、及时、规范”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义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并安全可靠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在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近期工作动态,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分工,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花山区安监局共主动在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务信息73余篇,形成了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局。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安全生产政策、安全隐患曝光、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非法违法行为、部门权力清单、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执法、部门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等。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完善《花山区安监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我局2015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因此未有相关成本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对策

今年以来,我局作为全区安全保障的重要职能部门,通过狠抓政务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促使安监系统作风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规范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运行结果公开,及时有效公开马鞍山市花山区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二是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曝光、非法违法行为、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信息补缺补差,确保主动、及时、完整、规范地发布信息。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召开信息宣传工作调度会,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工作自觉性,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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