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3016        信息来源: 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1-20 16:50      

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1231日。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下,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幸福路55号,邮编:243000,电话:0555-8885895)。

一、政府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退役士兵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8条,公开信息数量68条,其中在花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68条,涉及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类,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丰富了公开内容。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花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花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花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上网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严格执行《花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加强了《花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2019年我局办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情形。

(三)规范内容,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四)做好监督自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开展阶段性自查,让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信息管理监督,对信息的公开严格审核、严格把关,通过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网络平台安全 

(五)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区退役军人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7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0.5万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9年,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