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440        信息来源: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1-29 15:2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路30号,邮编:243000,电话:0555-888525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推动阳光透明政府建设,全面公开机构领导设置、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事项信息,主动发布信息共365条。其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发布相关公示信息273条;发布行政权力运行92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依申请公开事项1条,因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花山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分级审查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执法宣传,依托媒体传播平台。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工作。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市城管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确保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和正确性。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对照《条例》中指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13

19

行政强制

12

-1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花山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发布的信息质量、种类和范围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充实公开内容。做到各个栏目均有信息发布,力求做到真实、具体、全面。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信息内容定期发布、及时更新。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城市管理各项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图解】花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件下载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 度 报 告(定稿) (1).doc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