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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3160        信息来源: 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1-13 09:5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电子版可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马鞍山市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幸福路55号,电话:0555-8885897,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退役士兵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我局发布政府信息116条,主要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等完成情况,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等。其中部门文件信息公开数2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信息公开数2条;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数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数1条;机构领导信息公开数1条;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数18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数13条;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数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信息公开数9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信息公开数8条;行政给付信息公开数12条;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数9条;回应关切信息公开数7条;监督保障信息公开数22条;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分配结果信息公开数1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我局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情形。

(三)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回应力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出台的各项政策,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政策文件及时解读。对我局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公开解读材料。二是解读内容规范化。例如关于《花山区走访慰问新兵和立功受奖军人家庭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其中重点解读了文件的制定背景和依据、研判和起草过程、主要任务、创新举措、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等。三是解读形式多元化。运用了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问答、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例如由我局王金华局长对《花山区走访慰问新兵和立功受奖军人家庭的实施办法》的解读;转载了《中国退役军人杂志》中的图片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解答了关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的相关问题。四是解读材料与原文相互关联。解读材料与原文相互关联,信息公开更加透明化,便于了解相关政策。

我局也一直致力于做好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主要做法:一是主动回应,对退伍军人关心的自主就业、调整残疾等级等相关咨询做出了回应。二是互动回应,对群众的电话咨询的“什么时候办理优待证”“能否补办退伍证”“高原兵一次性退伍金”等问题及时做出了回复,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并将电话回应内容及时更新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为更多群众解惑答疑,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主要做法: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源头管理,在后台信息发布提交时对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二是加强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的公文信息进行公开属性再审查,推动公文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不断探索公开形式多样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1 号)要求,我局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网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一是对照上级工作部署,对政务公开的存在问题及时补差补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例如《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落实2021年度安徽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南片)部署任务清单>情况的报告》等。二是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我局及时制定了《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制度》、《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制度》、《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按月公开信息发布情况,井然有序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不够、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公开形式的多样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断深化对各类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工作力度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工作,不断提高推动、落实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