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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766        信息来源: 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发文日期:  2022-01-19 10:5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花山区艳阳路60号,邮编:243000,电话:0555-888097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严格落实安徽省、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要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中心按期公布部门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及时梳理公开意见反馈。通过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包括机构设置、制度文件、招商新闻、招商项目、预决算等内容,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内容涉及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类、招商引资执行与成效等,其中包括招商引资类35条,“三公”经费情况2条,公开制度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条,其他事项3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和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加强督查。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着重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强化网站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及时对招商引资等重点栏目信息进行更新并做好保障,规范目录名称,明确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办公室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牵头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细化部门内部信息公开职责,形成办公室统筹,业务股室协同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2021年,中心制定了政策解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6项相关制度。对所有发布的信息,都经过相关局领导及处室负责人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发布及时。

(六)政策解读与回应情况。中心加强政策解读和引导,扩大民众知晓度,强化信息公信力。围绕2021年经济发展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区投资促进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招商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方案落实还不够全面完善。还需全面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其实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息发布的质量有待提高。由于政务信息公开涉及面广,信息的报送来源于局属多个科室,由于各科室日常事务较为繁重对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导致不能全面及时的发布信息。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认真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2.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3.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和收藏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