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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098        信息来源: 花山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1-21 11:3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马鞍山市花山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9号,电话:0555-8880392,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花山区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围绕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确保审计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81条,涉及权力清单及职权运行、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三公经费”支出、行政执法、审计计划、审计公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花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花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发布源头管理。凡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在电子办公系统不能进行流转。加强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的公文信息进行公开属性再审查,推动公文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制定《花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平台建设升级,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做好信息保障及审计公开专题专栏,集中展示重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内容和流程,认真抓好信息保障。做好省、市、区考评、测评和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点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果。

(六)政策解读与回应情况

解读方式多元化,做到解读内容规范。政策解读栏目下设上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部门解读三个栏目,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其中媒体解读1条、政策问答4条,方便公众获取了解国家方针政策、政策导向和项目支持重点。同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丰富解读和回应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内容公开过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涉密性强,对有关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要求比较高,相关过程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升,政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很强的专业能力和执行能力,具体工作人员对政策的把握、文件的理解、制度的执行等方面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仍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审计工作的各项核心业务进行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力度,完善相关信息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机制。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政务信息质量。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区相关培训,加强学习宣传,加深政策理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人人参与、全员配合。      

3.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围绕涉及重大部署及民生事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