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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桃源路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954        信息来源: 花山区桃源路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2-01-25 10:3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花山区桃源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马鞍山市花山区桃源路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菊园路中段桃源派出所旁,邮编:243000,电话:0555-888622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桃源路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街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条,其中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12条,决策公开4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11条,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10条,资金发放类栏目信息公开情况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桃源路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等内部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桃源路街道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把确保网站平台内容真实准确规范作为重要任务,不断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从文字表述、政策方针等层面进行审核把关,结合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实际,及时动态调整相关公开信息,确保平台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

花山区桃源路街道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结合第三方测评、公开培训、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自查整改等查出的问题,做到自我整改、监督整改,并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加大落实监督保障力度。

(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

强化需求引领,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全年发布政策解读47条,回应关切27,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

按照区印发《关于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围绕新条例、新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进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花山区桃源路街道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343条。其中: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方式不够丰富,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为切实改进存在问题,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桃源路街道将着重丰富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充实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定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