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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794        信息来源: 花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1-26 11:4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花山区湖东北路7号,邮编:243000,电话:0555-8880658)。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平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区政府办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32条。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领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二是健全完善了政策解读回应机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按照解读要求,全面梳理本年度规范性文件解读。三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相关会议、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执行和完成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二)依申请公开

我办及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中的依申请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办理,对照规范模板进行答复。2021年以来,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均已妥善处理办结并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审核管理,严格按照起草、审核、签发、公开属性认定等流程,对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优化信息发布全流程,通过层层把关,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安全有效。出台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务舆情回应、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系列管理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办建设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 “‘六稳’‘ 六保’政策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惠企政策清单”、“政务公开在行动”等8类专题专栏,集中统一平台展示,部分专题专栏实现区直相关部门全覆盖。

(五)监督保障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区政务公开办安排专人赴市办跟班学习,并对全区各公开单位信息员分层次、分批次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今年以来,已完成21家部门和单位培训任务并将持续推进。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的要求,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全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省、市、第三方机构历次测评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1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

予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不规范,解读质量不高,文字解读要素不全、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滞后,政务公开人员变动频繁,部分单位一年换岗多次等。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指导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托政策文件库建设,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的相互关联,对全区政策解读进行适时监测,对于缺少解读要素的文字解读进行记录,将所记录的问题反馈给涉及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力度,按照要求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针对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精准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并督促单位整改到位,对于整改力度小,重视程度低的单位纳入季度考评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