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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庄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055        信息来源: 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2-01-26 16:1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花山区金家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家庄街道新风小区4村9栋,邮编:243000,电话:0555-28293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规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21条。规范实施了区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及时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升级,认真抓好信息保障,对标对表落实信息保障标准,不断提升街道政府信息内容保障水平。主要围绕省、市、区和街道的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政府领导、政府工作报告、政策解读、财政专项资金、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救助、回应关切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2021年街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群众查看、了解涉及社会民生及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权利,对事关“人、财、物”事项,尤其是对重点工作、财政收支、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重要政策法规、上级政府或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物资分配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民政部门的各类困难补助等进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二是逐步形成对日常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网上公开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排查工作,在后台信息发布提交环节时严格落实身份证、银行卡、敏感词汇自动检测等功能,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不断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组配项目上,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栏目维护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安排专门部门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社会救助政策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前期制定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前提下,结合街道实际,相继修订了《金家庄街道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制度》《金家庄街道政策解读工作制度》等制度。结合政务公开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审核、发布、上报、统计等各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工作人员主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底考核,广泛接收群众监督,未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规范政策发布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和回应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解读质量上围绕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解读,主动对照优秀政策解读标准再完善、再提升,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本级政策文件解读少且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信息公开部门与各职能部门收集和汇总方面存在滞后性。为此,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积极探索多钟方式解读本单位政策文件;三是加强互联互通,形成一套完整的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发布流程,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