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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经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164        信息来源: 花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2-01-26 16:4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花山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马鞍山市花山区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竹园路2号,电话:0555-8886036,邮编:2430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区经信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山区政务公开网,全年主动在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务信息累计70条。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年度财政及“三公”经费情况、部门项目、公共服务清单、推进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其他等14个主目录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局的相关政府信息。加强了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信息。依法推进办理信息公开,及时将受理部门、实施依据、审批条件、办结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监督渠道等信息一次性全部公开。

(四)平台建设。山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

(五)监督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工作机制,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使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更加科学、高效。对于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公开前要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并上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用数据说话”的方针,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花山区经信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70条。其中: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效,但通过自检自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的范围仍然较小,主要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群众参与和监督力度不够,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仍然较低。二是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二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促进工作开展,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