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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4143        信息来源: 花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2-16 15:5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7号3219室,电话:0555-8880658,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花山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落实。2021年,全区公开政府信息3万余条,办结依申请公开17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规划信息公开”专题归集、建设“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专题,细分37个行业领域。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2.提高政策解读和服务质量。建设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库,整理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策问答等信息1554条。 

3.落实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按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全年各单位报送政策解读材料15篇,上报优秀政策解读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申请办理工作系统,大力推行申请办理电子化。全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7件,其中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的14件、商业企业3件、科研机构0件、社会公益组织0件、法律服务机构0件、其他组织0件;属完整公开10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花山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制度》,科学、规范、有效管理政府信息,按照“谁履职、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原则,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在提交环节设置敏感词汇等自动检测功能,及时提醒加强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编制企业、个人“办事服务一本通”。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进一步畅通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加强专题专栏建设。集中统一平台展示,部分专题专栏实现区直相关部门全覆盖。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公开基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前期制定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我区实际,相继修订了《花山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制度》、《花山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花山区行政机关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制度》、《花山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花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花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以及《花山区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服务制度和流程》等7项制度,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线下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队伍建设,严格监督考评。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赴市办跟班学习,并对全区各公开单位信息员分层次、分批次进行业务培训指导,2021年,已完成21家部门和单位培训任务。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的要求,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全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强化评议评估。由市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成效开展评估、评议。强化责任追究,全年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约谈区直部门1个,街道1个,批评教育工作人员1人。 

 

(六)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 

结合本区实际,在全市率先建成了政务公开专区,赋予了专区信息查询、自助办理、政策咨询等7大功能,设置政策咨询服务窗口,配备政策咨询服务人员,并对应建立健全了多项管理制度,强化了专区日常管理。在做好区级专区建设使用的同时,以区级专区为模版,在我区江东街道办事服务大厅内,打造全区首家街道级政务公开专区,目前正在顺利运行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00.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3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2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4

3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7

1

1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不规范,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二是部分单位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变动较频繁,业务能力较弱,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不懂公开、不会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两化”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工作,推进制度机制和保障能力建设。二是总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经验,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区的管理,不断提升专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同时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区级专区为样板,集中力量为镇、街政务公开专区做谋划,加快推进镇、街专区建设,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图解】花山区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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