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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583        信息来源: 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1-16 14:4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山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7号,电话:0555-8880631,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要求,着力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促进全区人社工作高质量开展。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直面社会关注,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探索全过程信息公开,强化全链条解读管理,拓展全媒体发布渠道。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各类共872条。二是落实依法行政,构建法治人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开。2022年我局共发布行政许可81件,行政处罚1件。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两个重点领域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完善人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等流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依法依规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管理。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重点提高重点领域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公布民生、惠企及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情况,推进完善执法公示,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二是科学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实行三审制,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门户网站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公开了本部门的机构职能及有关便民服务的措施。高度重视新媒体在政务公开领域应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监测监管,实行三审制度,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5、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一是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花山区人社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梳理所承担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事项,及时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日常严格按照整改标准要求进行常态化落实,严把质量关。二是为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通过每周工作调度会,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后台操作业务不够熟练,二是个别主动公开栏目公开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专人专岗,主动向政府公开办请教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梳理所有栏目,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巩固区人社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两个重点领域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专人负责、强化统筹。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人员,建立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其他责任科室责任人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稳步推进。

二是补缺补差、规范流程。重点围绕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两个试点领域涉及的服务事项,从基层工作实际出发,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结合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梳理并剖析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时对相应要素和流程按规定予以补充完善。

三是明确重点、抓好落实。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第三方监测反馈结果,尤其是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按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以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要求,进一步提高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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