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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文旅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211        信息来源: 花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1-16 14:4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山区文旅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竹园路200号,电话:0555-2345515,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花山区文旅体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文件精神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 围绕2022年文旅系统出台的相关政策,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响应社会舆情,第一时间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回应百姓关切热点,全年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345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5条,由于我区无文化执法处罚等相关行政权限,每季度更新转载市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积极做到全面主动公开。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板块信息发布,全年共发布公共文化信息130条。及时公开2022年我局承办的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8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花山区文旅体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2022年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花山区文旅体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保密审核制度等。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按照印发实施的信息公开“三审制”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对于公文类信息,从文件形成初始,就明确其公开属性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在运转审核过程中,核稿人、审核人、签发人等每一个环节都要对文件的公开属性进行确认,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经领导审签印发后,按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监管,公开渠道建设,线下公开情况。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目录体系。结合区政务公开办考核指标,对照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和“两化”目录清单,每月每季按时更新各类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政务公开隐私排查工作中,发现错敏词及时整改,目前有“文旅花山”公众号,致力于打造线上线下同步信息发布平台。

(五)监督保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结合文旅工作实际,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实现稳步提高。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三是利用政府网站和我局公众号以及对外公布投诉电话,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多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责令问题单位现场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对为文旅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部分文旅信息更新不及时,格式不规范。二是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花山区文旅体局将着重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加强人才建设,通过对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公开目录要求,落实责任科室,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要求责任科室按照时间节点提供有关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提醒、督促,确保每项目录信息常态更新。二是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形式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立足基层文化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文旅体工作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需要大众广泛知晓的公共文化行政行为和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信息,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的调整情况,以及基层实践经验和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目录,加快适应公共文化发展和人民群众切实需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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