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382        信息来源: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1-17 08:3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8号,电话:0555-8881716,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培训、审核,提高政务公开的力度和深度。

(一)主动公开

我单位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在花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493条,涉及权力清单及职权运行、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民生工程、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多项内容。不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梳理公布重点领域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提供咨询方式,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的参与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为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积极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办理流程,推进办理回复工作的规范化,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未出现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用心管理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严格落实“三审制”,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发布。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与渠道,遵守办理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三是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正和梳理,排查个人隐私泄露、错链等情况并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部门网站依据规定类别、组配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收集与发布本单位近期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专题专栏建设。保持部门目录与区政府目录一一对应,完善目录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内容审核机制。畅通政策咨询通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主动解疑释惑。全年围绕疫情防控、口腔健康等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条、回应关切12条,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提升解读和回应的质量及效果,做好市民留言办理工作。提升“健康花山”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水平,及时更新医疗卫生领域信息。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对照区政府要求,主动修改完善公开目录。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察考核,明确分工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杜绝信息内容不真实、数据有偏差等问题。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良好,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没有发生违规和不作为问题,也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政策解读的可读性、深化性等方面不够,政策解读方式较为传统,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做优政策解读。深化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提升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展示栏、优化网站栏目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本单位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各区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参照《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迅速建设信息公开站点,结合公开内容和评分细则,推动各单位健全公开目录,对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内容公开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为群众查询医疗机构相关事项提供便利。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文件下载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