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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170        信息来源: 花山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1-29 15:3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电子版可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花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竹园路2号,电话:0555-8886706,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花山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重点,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领域民生信息公开,保障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为服务群众和服务区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止20221231日,花山区教育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037条,涉及权责清单及职权运行、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财政资金(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等信息。

(一)主动公开

 花山区教育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了信息公开方式,以政务新媒体等作为重要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了日常舆情监测,重点反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共有义务教育220条、财政资金(教育经费投入)290条、招标采购98条、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21条、教育工作动态信息82条、其他业务类信息326条。

(二)依申请公开

 花山区教育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规范化、便利化、亲民化,2022年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完成历史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整理和规范发布工作。持续加强网上公开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身份信息、银行卡、敏感词汇自动检测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花山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利用花山教育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年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86条,微博回应74条。根据后台信息阅读量统计显示政务新媒体已成为民众获取教育信息的重要渠道。

(五)监督保障

 花山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制度》《政策解读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通过每周工作调度会,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将相关工作严格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2022年,我局未产生因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目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依靠局办公室具体业务工作人员来推动,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较为被动。

(二)改进措施:

 认真谋划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安排,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定期调度,稳步推进各项规划计划落实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在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中,花山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利用花山教育政务微博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实现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各级网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有关教育教学的成绩成果、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学校招生、教师招考等内容,从事后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引领,牢牢掌握了花山教育领域信息工作的主动权,实现了教育系统与人民群众的及时、便捷、有效沟通,提升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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