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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3504        信息来源: 花山区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23-01-27 11:5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山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竹园路200302室,电话:0555-8880621,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花山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重点,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为服务群众和服务区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区信访局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强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对于已公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重要信息,实行动态调整更新。截止202212月,花山区信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5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信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局的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同时做好栏目调整和各项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部署,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对本级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及时公布了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依法公开了事项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渠道、要求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1 号)要求,及时完善目录,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多种途径宣传,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

按照工作部署,把抓好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补差补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2022年,我局制定了《花山区信访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花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花山区信访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等六项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区信访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高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的方式还不够广泛、内容还不够丰富,意见建议征集不够全面,对有关栏目要求把握不够透彻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抓好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强化公开重点,根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加大对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整改落实和反馈工作。

2.加快电子政务网站建设。一是加大对互联网建设硬件的资金技术投入力度,大力发挥网络系统信息量大、更新快捷、查询便捷、互动性强等优势,二是加强对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和突发事件过程信息公开能力,确保专业化和规范化。

3.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使更新常态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在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中,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利用政务平台公开渠道,实现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内容,从事后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引领,牢牢掌握信息工作的主动权,实现了与人民群众的及时、便捷、有效沟通,提升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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