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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077        信息来源: 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3-01-16 14:5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花山区幸福路55号,邮编:243000,电话:0555-8885902)。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在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务信息96条,信息发布涵盖了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20个主目录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形式更为丰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不断创新解读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退役士兵关心的就业、调残等相关事情做出了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受理、答复审查,依法依规办理。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实行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扎实做好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按照要求认真维护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平台,按时办结政府热线转交的市民诉求,2022年度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转交我局42件诉求,均及时进行办理,办结率达到100%

(五)监督保障

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坚持信息审核机制,按照花山区政务公开发布及考核机制,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良好,全年未发生因不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突出抓好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作风转变、业务流程规范等建设。二是进一步做实做细做优服务,充分运用新媒体网络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便民利民的方式扎实做好政策文件发布,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日常维护。按照要求及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各科室对每季度上级检查情况进行认领和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化、民心化工作来抓,以强化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及时规范发布信息。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财政资金、权责清单、政策问答、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重点栏目发布及时规范。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三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根据省、市、区测评整改要求,对政策解读内容进行完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按规定上传起草说明和备案报告,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解读。认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群众关注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制定可行性措施,增强回应针对性。

四是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区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每月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将检测出的问题与各科室沟通,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

五是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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