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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980        信息来源: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1-29 09:4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73101室,电话:0555-8880357,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发改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花山区政务公开网,全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252其中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94条,价格与收费信息3条,财政资金9条等,我委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力求切实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力度和深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的2件、商业企业0件、科研机构0件、社会公益组织0件、法律服务机构0件、其他组织0件;属完整公开2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针对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件0件,无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公开,政策文件中重点公开部门文件,通过认真调研和分析,在掌握准确情况的条件下制定部门文件。区发改委充分认识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区发改委及时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维护,对公开信息进行规范化整理,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方便企业和群众分类查看。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文件印发日期及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逐步完善平台信息公开建设,依据相关要求公开信息由专人管理对公开内容按照类别用途等进行框架梳理,制定个性化板块,建设目录体系,认真排查理清级政务公开事项,细化公文文号、体裁分类、关键字等信息功能,同时使平台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更高,内容更加规范、准确;提高群众对我委网站信息的检索效率

(五)监督保障

区发改委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考核。准时参加市、区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适时召开委内有关业务培训,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委将日常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及企业服务等重点工作,自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公开前要经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并上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我委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落实情况等信息偏少,质量尚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针对本部门文件的政策解读信息偏少,已发布的解读信息质量不高,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我委将及时跟进,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公开,二是加大部门相关文件解读,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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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山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修改)(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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