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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840        信息来源: 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1-11 15:2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花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艳阳路605507室,电话:0555-8880380,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投资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为服务群众和服务区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21231日,花山区投资促进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2条,涉及招商活动、机构职能、单位分工、工作计划、财政资金等不同内容情况信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认真公开政策解读信息,解读《花山区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动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编制解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公开回应关切信息,推进监督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申请咨询、申请登记、申请审核、申请办理、申请答复和申请归档的闭环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答复规范进行办理,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零差错、无瑕疵。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积极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制、经办人员负责制。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材料信息,办公室人员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分门别类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各个模块之间各司其职,互不交叉。强化政务公开信息从编制、审核、公开和维护全周期管理,及时对失效信息进行清理。同时,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涉及隐私排查工作严格把握信息发布及时性的同时,保障个人隐私安全,对涉企必要公开信息严格把关。此外,积极参加由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主动与上级部门专职人员沟通交流学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各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区投资促进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形成信息公开发布逐级审批、层层把关,发布前审核、发布后复查的工作闭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监管,公开渠道建设,线下公开情况。同时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投资促进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情况。主动接受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对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常态化自查,发现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

2.社会评议情况。对群众最关注的事项,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中心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1: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在以后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抓牢信息发布审核,加强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性。

主要问题2: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在以后工作中,我中心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多渠道宣传,加强与媒体联系,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影响范围,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依据省、市、区招商引资政策和鼓励措施,主动作为,积极编制发布项目信息,不断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三是针对区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每月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将检测出的问题与各科室沟通,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四是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财政资金、政策问答、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栏目发布及时规范。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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