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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679        信息来源: 花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1 14: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行政审批局202311日到1231日积极公开75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照《条例》要求和省、市有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推进依法审批、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有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基层政务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促进行政审批、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条件,畅通受理渠道,不断完善制度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同时做好网上申请答复,实现网上申请公开在线提交、受理。2023年全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实现专人负责,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的各种培训。加强涉密信息管理,杜绝工作秘密及个人敏感信息外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行政审批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APP同源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00多事项,精简服务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健全信息发布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建立了主动公开逐层审批、常态化公开机制。通过平台,畅通政务服务咨询渠道,积极受理群众咨询。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二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管理,加强培训,深入学习《条例》,通过多种渠道推动所有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服务意识,提高便民利民的能力;二是突出重点,突出时效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明确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人民群众办事的难点,组织了全区“全省一单”“全市一单”的事项管理平台办事指南要素调整工作和审核工作,确保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重点领域高质量公开。二是及时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务服务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信息。三是丰富政务公开渠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证日常更新,提高更新质量,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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