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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857        信息来源: 花山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2 14: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工,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制定标准,对统计领域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板块内容做好周期性更新,明确公开时间和公开内容,促使信息公开规范化。二是多级审核,及时收集整理统计数据和工作动态等内容,对统计信息基层两化领域信息进行严格把控,多级审核无误后及时更新公布。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其中统计领域信息36条,公布统计数据与数据解读24条。全年未出现延时、敷衍回复等现象,提高了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对统计工作的参与度,及时反映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申请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接部门科室,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推动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政务公开发布信息质量,对公开栏目信息逐一进行认真清理、查缺补漏,杜绝栏目空白和内容陈旧,方便社会公众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全区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平台内容建设,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统计公开专栏目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信息发布规范进行信息发布。不断提升网站建设标准,提高咨询互动功能的便捷性,基本形成上下联动、衔接顺畅的网络问政工作机制,能够及时高效回复反馈公众咨询投诉。

(五)监督保障。我局及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对局内各专业及主要业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工作考核,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基层政务两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相关指标要求,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各项考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对重点问题和环节反复督查。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有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大人员配备,加强工作培训。政务公开只是经办人员的一小部分工作,经办人员精力不足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需要完善的内容不能及时完成。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准确、规范的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相关业务信息。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特别是多角度、多形式进行统计领域数据信息解读,从群众关切的堵点和重点出发,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和国民经济发展,解读更加深度化。三是加大人员配备,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报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全区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工作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亲自把关,加强信息公布人员与各单位、各科室的衔接与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细化工作目标,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对信息上传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及时督促提醒。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做到全面公开。落实基层两化工作,全面推进统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不断修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目录指引,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等内容,将政务公开与统计工作有机结合。三是做好日常整改。认真对照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对各栏目组配及时发布更新。对照每一季度测评反馈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于信息不全、要素缺失等事项,及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完整信息。同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工作中不足之处,主动调整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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