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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263        信息来源: 花山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12 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花山区民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民政领域各类信息791条。根据花山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两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公开的重点。主动及时公开民政各项法规政策,推进部门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全年公开回应关切、政策解读信息23条,涉及困难帮扶、社区食堂、婚姻登记等多个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予以公示,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区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加强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月度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推进民政领域政策文件公开、清理工作,按照政策文件公开要素及时公开本部门文件,并定期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和立改废信息;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工作,实行“三审”制度,确保所公开公示政府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扩展政府门户网站功能,进一步完善各项目录内容,做好信息维护;二是通过花山发布、花山区政府网站、双公示等平台公开民政领域相关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继续加强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婚姻政策咨询、婚姻知识宣传、婚姻情感疏导等服务项目,推进婚姻文化建设,引导婚俗改革,倡导节俭办婚礼的风尚。

(五)监督保障。一是进一步梳理所承担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事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二是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三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和省、市、区考评、测评中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机制不健全;二是部分公开信息未能很好保护公民隐私。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机制,突出民政工作特色,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督查,狠抓重点内容公开的考核,以督查促管理。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落实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上填报工作,对录入信息反复校对、逐级审核,做到不遗漏信息,不缩减程序,不延迟公开,做好公民隐私保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内成立了以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马民秘〔202067号),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两大重点领域信息。对照公开目录按月度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人员花名册、保障金额等信息;完善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服务资源和质量管理信息等,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要求。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公开、决策部署落实和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等。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重点栏目,及时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结果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广泛公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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