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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江东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864        信息来源: 花山区江东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01-15 1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2023年街道按月、按季主动公开了居民群众所关心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76条,其中主动公开涉及农村危房改造和义务教育热点信息共53条;主动公开涉及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回应关切信息共39条;主动公开涉及惠民惠农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共204条;主动公开社会救助类信息共300条等。

()依申请公开。街道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在政务公开专区和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保持畅通,安排专人解答依申请公开业务问题。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协调、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强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各类政策信息公开及解读;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表述不当、错别字、无效链接等,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及时自查,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组织街道各部门及时发布信息,积极打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提高政策的知晓面、覆盖面、惠及面。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村)延伸,不断细化标准、完善机制,村(居)务公开宣传栏做到长期性内容固定公开,经常性内容按季度公开,一次性工作随时公开,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监督保障。根据上级部门不定期的测评结果,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做好问题总结与梳理。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及时开展街道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街道政务公开综合水平。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少、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街道针对本级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虽然做到了解读要素齐全,但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内容深度不够,总体质量不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公开工作仍需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工作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针对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进行详细具体、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有效解答企业和群众咨询的问题,让晦涩难懂的政策规定更加通俗易懂。

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重视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事前预公开、事中征求意见及事后解读,切实通过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主平台作用,科学分类、及时更新重要信息,确保准确、权威、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推进居务信息公开。完成街道所辖5个社区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规范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惠民惠农等领域发放结果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开设街道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窗口。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开设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窗口;所辖5个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开设居务公开并张贴相关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咨询,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规范发布政策解读。街道坚持政府信息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起草、同步签审、同步发布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主动对照优秀政策解读标准再完善、再提升,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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