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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129        信息来源: 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6 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中按季度公开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推进业务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发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动态,包括但不限于优抚安置、就业帮扶、权益维护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及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每月公开优抚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回应退役军人关心的政策等问题,推动业务工作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在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务信息1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函、网络申请等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的畅通性。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时限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答复时限、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严格按要求开展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年未制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的内容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的各项信息符合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丰富网站公开内容和栏目设置,通过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业务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开设网上政务服务栏目,拓宽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渠道。

(五)监督保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同时,对区公开办季度下发的问题清单、错词错链及时整改,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不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队伍建设和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公开,加强对新闻宣传类信息的时效性。

(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聚焦退役军人安置就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方面,加大涉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加强政务信息基础,推动公开水平全面提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规范公开,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务公开任务和责任,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做到全面公开,不留死角。定期发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动态,包括但不限于优抚安置、就业帮扶、权益维护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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