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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159        信息来源: 花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1-16 1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及时对花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个栏目相应公开信息进行了更新,共发布政务信息共216条,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一是围绕实施农业农村发展大事要事,公开农业领域相关政策文件,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积极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梳理并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新开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栏目,下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资金项目和监督管理三个子栏目,共发布6条信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是及时发布《花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回应百姓关注。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管理机制。制定并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包括受理登记、转办分送、业务协调、答复材料的发送及资料归档等,实现工作有序衔接。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办理案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梳理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责任,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梳理归并和完善,完成栏目设置与内容更新工作,定期开展网站普查,及时更新信息,不断增强网站传播能力。主动更新农业及水利相关工作动态,发布涉农补贴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平台成为群众监督、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阵地。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管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做好反馈整改工作,强化公开信息审核,确保公开信息质量。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细化分解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时限要求,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研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意识形态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仅进行文字解读,缺乏趣味性;二是公开渠道单一,仅有政府网站一种公开渠道,覆盖面不足;三是部分栏目相关业务工作较少,定期发情况说明较多,政务公开质量有待提升。

2024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政策解读形式,争取资金,多采用漫画解读、视频解读等具有趣味性的解读形式;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争取采用设置政策咨询窗口、政务新媒体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三是加强栏目优化设置,做到规范发布说明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持续提升涉农补贴领域主动公开水平,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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