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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住建交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932        信息来源: 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01-12 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花山区住建交运局发布政府信息486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发布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季度公开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本年度共发布信息165条。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做好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着重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重视政策解读,开展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解读方式力求多样化,及时转发上级部门政策解读文件,第一时间传递住建领域政策动态,本年度共发布信息10条。四是推进回应关切,聚集社会热点,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落实信息保障,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本年度共发布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提升服务质量。2023年我局办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对政策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规范化整理,开展了政策文件信息集中规范整理工作,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花山区住建交运局部门职能,主动调整目录,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完善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立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加大日常检查问题整改力度,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区政府要求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考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及时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市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低。

改进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效率。

存在问题二: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

改进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联动各部门加强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巩固区住建交运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今年以来,区住建交运局围绕项目建设重点领域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专人负责、强化统筹。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人员,建立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其他责任部门责任人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稳步推进。

二是明确重点、抓好落实。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第三方监测反馈结果,尤其是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按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以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要求,进一步提高区住建交运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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