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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经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739        信息来源: 花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4-01-18 0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多措并举、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信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培训会议公开事项要求。三是认真对待测评。针对测评反馈问题,逐条梳理、补缺补差,对于对于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整理相关信息,经过多级审核,及时公布。

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积极公开政策法规、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及监督保障等相关信息。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加强信息发布,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政策法规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资金7条、应急管理2条、权责清单1条、公共服务3条、行政权力运行2条、市场规则和监管执法6条等;另外,网站公开政策解读5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2条、推进高质量发展4条、其他10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申请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积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公开。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负责领导、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后方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的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1 号)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注重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政府网站公开透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多种途径宣传,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我局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将日常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及企业服务等重点工作,按时发布各类信息,积极配合各项考评工作,及时整改,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自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结合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丰富群众办事方式。同时,针对企业和群众比较关心的行政审批结果、业务办理进展、网上咨询投诉等信息,进一步完善相关模块的功能,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标准文书,使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依法依规办理。同时,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效满足申请人在生产、生活和科研方面的信息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经济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继续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查缺补差,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对省、市检查、第三方测评等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推动落实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涉企意见公众参与机制。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涉企政策出台前,召集相关企业开展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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