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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603        信息来源: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1-03 08: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市监局紧紧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在内容上重点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知识产权等领域信息。及时对栏目信息进行更新,杜绝空白栏目和不符合公开要素的信息,做到内容与栏目相统一,对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反馈问题及时认真整改。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主动对接市局及区政务公开办,弄清主管领域的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积极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单位科室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文件。2024年,区市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5条。通过《马鞍山日报》《中安在线》《中国食品安全网》等报刊媒体发布新闻90余篇。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积极做好主动回应22件。         

(二)依申请公开。

区市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申请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增强业务工作办理能力,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严格做到答复流程、答复格式符合规范,准确引用法律条文,确保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是正式、准确、完整的。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区市监局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积极推进基层两化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做好常态化更新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层层进行审核,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定期开展自查,对不公开的信息主动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区市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办,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执法宣传,依托媒体传播平台。对专题专栏定期更新,结合日常工作理清公开事项目录,并及时向区政府办反馈关于目录完善意见建议。充分利用对外政务服务窗口进行信息宣传,加强公开渠道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结合2024年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层层落实责任,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发布。二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如有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各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力度不够。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不足,政务公开创新的好做法、好经验归纳总结不足,高质量的政务信息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压实岗位责任,提高相关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参与公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积极参加全区关于政务公开的专题培训,学习其他部门的优秀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认真落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市场监管政务信息任务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责任科室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要求,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丰富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内容并及时对市场监管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强化公开效果,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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