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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269        信息来源: 花山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1-03 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任务的通知》,公开了《花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31条,其中重点公开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本年度,花山区民政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按相关规定受理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对政务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二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推进政策文件公开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认真做好清理工作。三是按照花山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_信息发布三审制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各方面做好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花山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已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民政领域各类信息,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予以公布,切实方便了群众、机关工作人员查询信息。为加大公开力度,还通过花山发布、花山区政府网站、双公示等平台公开民政领域相关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花山区民政局信息网上公开监督管理制度》等涉及政务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加大了监督保障工作。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有关会议,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区政务公开办沟通协调和汇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在扩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讲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各兼职人员业务水务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公开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信息发布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一是加大回应关切力度,聚焦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申请低保的条件;申请医疗救助的条件;办理高龄老人补贴的流程;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要件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的行政管理、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公开,提高了民政工作透明度,规范办事程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推进民政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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