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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467        信息来源: 花山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1-03 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提高,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2024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221条。主要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法律服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21类大项,56个栏目。其中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数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数10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数2条;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数17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信息公开数8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数61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数59条;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数2条;回应关切信息公开数11条。我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并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及时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及各科室主要职责、办事流程、联系电话等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对我局的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做好栏目调整和数据迁移工作。严格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部署,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依申请公开栏目。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持续加强平台日常管理,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2024年,我局参加1次花山区政府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参加1次政务公开驻点办公交流活动,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定期检查栏目信息,对区公开办发送的整改清单和错敏词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日常信息按时、保质发布,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单一。

(二)回应关切栏目信息量较少,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一)多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解、视频等方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

(二)回应群众关切要更加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1.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与质量。公开内容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各领域工作、办事流程等,提升了政府服务效率。同时,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把控,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开。

2.加强自查整改工作。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区政务公开办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3.深化基层“两化”领域工作。定期公开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申请办理指南等信息,促进法律服务“便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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