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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436        信息来源: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01-13 11: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单位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高效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政策法规、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等信息,开展政策解读,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平稳运行,定期收集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并及时响应和处理民众需求,做实做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辖区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保障公众及时便捷获取医疗机构信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依申请公开栏目建设,及时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及联系方式,确保政务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渠道畅通,并细化责任分工,确认主办人员,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我单位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未出现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期梳理政策文件,严格遵循政策文件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以分级审查、先审后发为原则,确保发布信息安全有效。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杜绝失密泄密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不良现象,常态化梳理已发布信息,对失效链接、错敏词等进行排查整改,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提升公开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对网站所有动态专题栏目进行更新维护,及时依据上级要求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发布政务信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市、区政府要求,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充分利用其受众广泛的显著优势,积极开展维护“健康花山”微信公众号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日常运行监管,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

(五)监督保障。

我单位依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工作领域,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分解政务公开任务,将信息发布纳入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保障整改实效。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培训活动,在单位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培训会,各业务科室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一是各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参与程度不足,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存在欠缺。其二是工作队伍部分具体经办人员时常变动,导致业务衔接不够顺畅,不能及时完成信息的收集发布。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一是推进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认识,在日常公开工作中化被动为主动,深化各科室交流协作,促使信息报送过程更高效、精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作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调整队伍成员,针对新增成员开展岗前培训,促进信息发布有序衔接,保障公开工作平稳运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向更高水平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各业务科室按工作职能分配行政权力信息提供任务,坚持保障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拟公开的信息加大涉及个人隐私的排查工作,保障发布内容的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加强对医疗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辖区内各中心、卫生院严格对照栏目发布要求发布信息,规范信息公开要素,定期查缺补漏,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医疗服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力度,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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