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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336        信息来源: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1-15 14: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全力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局机关各办及下属单位的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积极联系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开展。主动发布信息共327条,其中:政策法规2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2。发布行政权力运行851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公开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情况,提高了公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持续公开城市管理执法案件信息,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发布规范或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不文明行为的城市管理工作信息,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根据政务公开目录清单更新状况,查缺补漏。今年下半年更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费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办理回复工作越来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花山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定期梳理并公开部门文件并发布意见征集反馈情况,加强公开文件内容和隐私性审核。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定期查看政务公开相关链接,及时整改因信息过期产生的错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办,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依托网络传播平台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对专题专栏定期更新,结合日常工作理清公开事项目录。充分利用对外政务服务窗口线下活动进行信息宣传,加强公开渠道建设。

(五)监督保障。督促各中队及时上交罚款案件信用公示并进行审核,进行录入、发布处罚信息。严格遵守三级审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与主管部门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其他区级部门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对区级发现的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并反馈,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照市、区两级交办的问题清单,自查自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如城市管理执法动态未能按照规定的每周更新频率发布信息,有时会出现两周甚至更长时间未更新的情况,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最新的执法活动和城市管理工作进展。

建立信息更新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信息员的职责和分工,要求信息员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内容,由专人负责审核和发布,确保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内容质量待提高:一些公开的文件和政策解读存在简单罗列条文、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多为文字堆砌,缺乏生动形象的案例和图表等辅助说明,不利于公众深入理解复杂的城管法规和政策措施。

提升内容制作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内容制作培训,邀请专家和宣传部门的专业人员授课,学习优秀案例的制作经验,提高工作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政策解读水平。鼓励采用图文并茂、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3.公众互动不足:在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板块,参与的公众数量较少,问题征集的反馈周期较长,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缺乏有效的跟踪和公开回应机制,降低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增强公众互动:通过社交媒体、线下宣传等多种渠道推广互动活动,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建立意见建议快速处理机制,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由专人负责公开事项,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并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确认申请人得到回复,落实登记、受理、办理、答复、归档,增强公众对互动的信任和参与意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1.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全公开:详细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处罚标准等内容,让市民清晰了解城市管理执法的规则与边界。定期发布执法案件信息,包括案件事实、处罚结果等,全年累计公开执法案件92起,增强执法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有效减少执法争议,提升执法公信力。

2.重点项目招标采购公开透明:针对城市管理领域的重点项目,如花山区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等,项目招投标情况信息实时公开。共发布招标采购信息5条,有力保障市民对城市建设的知情权,促进项目顺利推进。

3.拓宽宣传渠道: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依托报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共宣传报道重大事件和活动三十余篇。

通过扎实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花山区城管局在多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执法行为得到有效约束,项目建设质量与效率明显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信任度与满意度大幅提高,逐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城市管理氛围,为打造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城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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