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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135        信息来源: 花山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5-01-15 1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面梳理统计领域事项,提升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三是提升业务水平,接受公开业务指导,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统计领域信息40条,公布统计数据与数据解读25条。全年未出现延时、敷衍回复等现象,提高了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对统计工作的参与度,及时反映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申请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提高时效性,分解工作任务,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加强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二是提高实用性,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着力提高信息公开管理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提高规范性,按照“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及说明,及时完善、发布栏目信息,完成全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年度我局对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季度完善信息目录,准确信息分类,强化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建设,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扎实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及时高效回复反馈公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我局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主动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统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通过区政府网站统计局栏目发布统计信息,保障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对重点问题和环节反复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务求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式、新闻发布、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公众参与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质量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对照上级安排部署,完善重大决策公众意见征集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及时主动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问题。二是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针对反馈意见,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围绕统计领域重点工作任务,继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具体经办人和信息报送员,进一步强化组织人员保障。局主要领导组织相关领导及业务人员,多次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全面梳理统计领域事项,对决策、执行、服务、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提升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

三是做好基层“两化”中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数据解读、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执法监督等群众关心的统计热点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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