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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047        信息来源: 花山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1-20 08: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花山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全面丰富: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招生入学信息、教师队伍建设等多个重点领域。202411-20241231日,公开本级义务教育领域信息170条,财务信息50条,招生管理信息51条,教师管理信息17条,重要政策执行情况17条,教育督导信息7条,校园安全信息8条,全面满足了群众对教育信息的需求。

2、公开方式创新多元: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如花山教育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教育政策、工作动态、案例宣传等信息,拓宽了政务公开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规范化、便利化、亲民化。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高质量发布政策法规及部门文件信息,完成历史失效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持续加强网上公开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身份信息、银行卡、敏感词汇自动检测功能,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花山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利用花山教育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后台信息阅读量统计显示政务新媒体已成为民众获取教育信息的重要渠道。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 “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于省、市问题清单,根据分工定责,积极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再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3.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的深度和精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政策解读还停留在简单的文字堆砌阶段,缺乏对核心内容的深入剖析和案例说明,群众理解起来仍有一定难度;一些公开数据的分析不够透彻,未能充分发挥数据的参考价值,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个别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在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二)改进措施:

1、持续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解读方式,采用图表、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阐释政策背景、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等关键要素,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实用性。加强对公开数据的分析挖掘,运用大数据技术,从不同维度对教育经费、师资队伍、学生发展等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或上级部门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系统学习政务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操作实务,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一是拓展公开渠道。借助花山教育政务微博平台,拓宽政务公开途径,实现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构建更全面的信息公开体系。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各级网络信息平台,全面向社会公开教育教学成绩成果、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学校招生、教师招聘等内容,确保公众对教育信息的知情权。

三是转变工作模式。从以往事后被动处置信息,转变为主动引领信息发布,牢牢把握花山教育领域信息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

四是提升沟通效能。通过上述举措,实现教育系统与人民群众之间及时、便捷、有效的沟通,切实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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