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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江东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22        信息来源: 花山区江东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6-01-16 1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二是规范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人居环境改造、垃圾分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座谈会、公示栏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开展实施后评估。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对重要政策文件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度,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2条。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规范办理机制,严格落实登记、受理、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制度。开通线上线下双渠道申请通道,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接收群众申请,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对复杂申请建立会商研判机制,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说理充分。针对非政府信息类申请,主动引导其通过其他渠道解决诉求,提升办理质效与群众满意度。

2025年度,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受理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前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开展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准确性校核,杜绝泄密风险。常态化推进历史公开信息梳理,删除冗余无效数据等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失效文件,信息内容表述不当、错别字、无效链接等信息。2025年修正重复信息342条,错别字79条,无效链接32条,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街道锚定“线上便捷可及、线下高效便民”目标,以群众需要为导向,构建“线上信息公开载体、线下政务公开专区、专属政策咨询窗口”三位一体的公开平台体系,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实效性。线上持续优化街道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线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化运营,同时优化政策咨询窗口服务效能,建立“咨询-记录-反馈-回访”闭环机制,确保群众疑问得到及时回应。

(五)监督保障。针对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街道建立台账式闭环管理机制,逐项细化整改举措,及时完成公开内容的调整、更新与发布,补齐公开内容短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达标、内容规范完整。同时,积极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业务培训1场、开展点对点精准培训1场,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聚焦群众高频关切的细化解读不够;二是部分社区居务公开栏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形式不规范问题。

整改举措:一是优化公开内容清单,围绕民生热点增加专题解读;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提升社区居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深耕民生保障领域,筑牢公开“民生线”。重点公开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按月常态化公开伤残抚恤、城乡低保、残疾人补助、高龄津贴等财政专项资金及惠民惠农资金发放详情,让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公开透明。

二是紧盯经济运行领域,擦亮公开“透明窗”。及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等各类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全面推进经济指标完成、民生工程建设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促高效。

三是聚焦群众关切领域,打通公开“连心桥”。严格对标相关要求,精简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与信息内容,聚焦群众关心、社会敏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及惠民惠农等核心信息,精准对接民生需求,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让政务公开更贴合民意、更具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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