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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83        信息来源: 花山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1-21 09: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花山区财政局依托门户网站抓实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区信息公开平台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51条,质效显著提升。一是聚焦财政重点领域,及时更新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按季度公开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情况,公示耕地地力保护、稻谷补贴等资金发放详情,同步畅通补贴查询与投诉举报渠道。二是强化金融监管信息公开,动态更新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名单,公示非法集资举报方式。三是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公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结果,全程透明规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政务公开服务效能持续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保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的畅通,优化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以及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申请,未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明确撰稿、审核、签发各岗位权责,严把内容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和格式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合规规范。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梳理自查,定期对已公开的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失效链接、错敏词的筛查力度,及时清理过时无效信息,排查错敏信息,纠正错链、暗链等问题,全年累计筛查改正问题143处。三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照上级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衔接顺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一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与整改,严把内容发布政治关与合规关,确保所有发布信息准确规范,全年未发生安全与泄密事故,平台持续稳定运行。二是持续做优主动公开实效,聚焦财政核心工作,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扩大覆盖范围与颗粒度。三是畅通公众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与咨询,推动财政信息“看得懂、用得上”。

(五)监督保障。全面抓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切实筑牢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根基。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锚定政务公开年度核心任务,结合财政职能细化任务清单、划定责任分工,明确专人专岗盯办全流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跨科室经验交流,同步借力现场督导、面对面指导等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与实操水平。三是深化公开质效提升,聚焦财政重点领域公开需求,针对性优化公开内容精准度,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找差距补短板,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财政工作、服务群众的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规范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开信息的排版格式不够统一。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认真贯彻相关文件要求,对发布信息内容以及格式认真审查,对于不规范不合格的信息及时修正规范。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持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聚焦预决算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及时公开本年度预算、决算工作情况。

二是聚焦财政重点工作公开,按季度公开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政府债务、减税降费、金融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公开时效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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