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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91        信息来源: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1-21 1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围绕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发布信息共140条;在政务服务领域,公开行政审批流程等信息明确服务指南等内容;全年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 262项,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发布处罚结果信息共18条。常态化公开机构领导设置、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招标采购等事项信息,全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积极联系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开展,主要包括:加强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强市容秩序管理、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行动、办好停车和充电等民生实事、筑牢建筑垃圾监管防线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办结依申请公开3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规范办理,组织法律顾问、业务骨干联合评审,确保答复合法合规,有效提升答复规范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守三级审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明确信息采集、归集、审核、发布、归档等各环节责任,建立谁产生、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工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文件清理,统一文件格式规范和信息来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定期查看政务公开相关链接,及时清理无效冗余数据,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含金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专题专栏定期更新制度,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精准有效。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厘清公开范围与标准,针对目录优化完善提出具体意见,及时反馈至区政府办。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城市管理领域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信息传播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督促各中队及时上交罚款案件信用公示并进行审核,进行录入、发布处罚信息。全年召开业务培训会1 次,培训工作人员 3人次,向其他区级部门交流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提升业务能力。针对区政府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期进行整改销号,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对照市、区两级交办的问题清单,自查自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存在不全面、不规范问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盲区。

一是区城管局各部门应配合政务公开人员开展和丰富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保证各个栏目均有信息发布并及时更新,力求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二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人员工作交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质量稳步提升。

(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专业培训频次不足;二是对新修订的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后续将强化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并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二是邀请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指导,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聚焦法定公开,夯实公开基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主要领导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职能、执法依据、办事流程、财政预决算等法定公开事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精准。严格执行三级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

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维护好栏目的更新,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栏目信息。全面公开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涉及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重点领域,明确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行结果等关键信息,细化公开三公经费、项目支出等重点内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强化监督保障,及时整改解决。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市、区两级交办的问题清单,自查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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