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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89        信息来源: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6-01-21 1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对标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抓实重要政策公开,系统梳理政策文件。深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全程透明。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与实施后评估,优化完善政策。持续深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医疗服务、民生保障、执法监管等群众关切领域,常态化发布信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公开便民举措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高效,健全完善从受理、审核、办理到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各关键节点责任主体与办理时限,切实为群众获取所需信息提供便利,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本年度我单位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均依规办结,未出现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隐私核查工作,对涉及个人隐私、敏感数据的内容进行逐条逐项细致筛查,有效避免隐私泄露风险。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信息发布,切实保障信息发布内容合规合法,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安全稳步推进。扎实推进历史发布信息与无效冗余数据梳理清理工作,重点整改失效链接、错敏表述、重复条目等问题,达成公开信息的动态优化与规范管理,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拓展公开覆盖面,深化公开内容,构建分类清晰、动态更新的公开内容体系。整合优化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全面梳理医疗卫生政策、公共卫生服务流程等基础信息,结合基层服务实际,发布简明易懂的政策指引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精准查询机构资质、诊疗范围等关键信息,切实破解信息壁垒,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五)监督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从机制建设、监督整改、能力提升等多维度发力,构建起“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定期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全面核查,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在队伍建设方面,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有机结合,优化调整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打造专业化队伍,为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5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已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在满足群众多元化、精细化需求等方面仍有差距。二是在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中政民互动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沟通途径有限。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紧扣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颗粒度,针对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推出个性化、精准化的公开服务,切实补齐满足群众多元精细需求的短板。二是着力拓宽互动渠道,积极筹备并参与“政府开放日”等活动,提前梳理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政策要点,明确热点问题回应标准,活动期间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虚心采纳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疑问、化解顾虑,搭建起与群众紧密相连的沟通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全面梳理各类行政权力事项,逐项明确对应的责任主体、实施流程与办理时限,确保各项权力均有规可依、有据可循。立足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呼应群众需求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促进政务信息公开走深走实。统筹开展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畅通群众咨询通道,以透明化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质效,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注入浓厚的人文关怀与暖心底色,助力构建更具温度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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