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1504-00412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救助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15〕7号
成文日期: 2015-04-14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8880660 关  键 词: 实施方案 残疾人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残联
索  引 号: 003068596/201504-00412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救助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15〕7号
成文日期: 2015-04-14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实施方案 残疾人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残联
政策咨询电话: 0555-8880660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008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4-14  09:02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花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4月14日

 

 

花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

 

      辅助器具是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之一。逐步完善辅助器具管理服务体系,有利于促进我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全面规范发展,为残疾人、老年人、病人和其他辅具需求群体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辅助器具服务。为了全面开展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根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残疾群众的宗旨意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实现“人人享有辅具服务”为目标,以辅助器具需求为导向,以科学评估适配为手段,以残疾人满意为标准,积极推进我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有效方式。

      (二)坚持以人为本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从残疾人基本需求出发,兼顾个性化、多样性的辅助器具需求。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普遍服务的原则。辅助器具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贫困残疾人和优抚对象,同时为有辅具需求的所有群体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和救助政策,满足贫困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的基本辅具需求。以“量体裁衣”式的评估适配为重点,结合自主选配,增强辅助器具服务的实用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机构建设与社区服务并重的原则。通过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探索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做好与社区辅具服务的有效衔接,推广实用、易行的服务模式和服务方法,使辅助器具服务深入残疾人家庭。

      (五)坚持辅具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不断学习探索辅具工作新方法、新技术,做到不断进取、与时俱进,实现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和优待扶助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创建达标。从2015年1月2016年12月,用两年时间加快我区辅具机构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创建辅具服务示范市达标。

      2.人人享有辅助器具服务。到2020,实现全区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辅助器具服务”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制定《花山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及救助管理办法》。

      2.建立市辅具服务中心区分支机构,名称为马鞍山市辅具服务中心花山区综合服务部。街道设立辅具服务站,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场所或残疾人康复活动站设立辅具服务点。

      3.全面规范地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采取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辅具适配、免费发放、补贴补助、租借服务、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网点销售等形式提供辅具服务。

      4.村、社区普遍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5.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登记有需求的残疾人不低于残疾人总数的60%,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的建档率不低于90%。

      6.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服务率不低于80%。

      7. 残疾人及其亲友对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满意率达到85%以上。

      8.基本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9.建立贫困残疾人及优抚对象辅助器具救助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成立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工作计划,出台救助政策,研究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日常事务。各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辅具工作落实。区残联要发挥牵头作用,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掌握残疾人对辅助器具需求的底数、类别型号等情况。对基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进行指导,掌握工作进度、汇总工作效果并及时建立档案。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辅助器具服务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辅具需求评估、适配、咨询、指导服务。区民政局协助开展老年人、优抚对象辅具服务。区文明办协助开展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辅具服务。区人社局落实辅助器具医保、工伤报销政策。

      (三)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按照《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辅具服务中心在区设置综合服务部,街道建立辅具服务站,村(社区)建立辅具服务网点,形成层次清晰、结构合理、服务有效、程序规范的辅具服务体系。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要面向肢体、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精神等各类残疾人提供全面服务,包括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辅助器具展示、评估适配、使用训练、适应性改造、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辅助器具配置、转介服务等。

      (四)发挥辐射作用,积极推进社区服务。区残联、区卫计委和各街道要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纳入村(社区)康复工作。充分利用基层现有资源和社会资源,重点依托基层卫生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的信息咨询、使用指导、服务转介、租借、简易制作、维修、环境改造等服务。

      (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辅具专业人员素质。区残联制定辅具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培训班、进修班和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辅助器具服务系统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

      (六)加大经费投入,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制定辅具扶助政策,加大对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经费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从残疾人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就学的辅助器具配置。

      (七)广泛宣传发动,普及辅助器具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各类残疾人专业协会的作用,通过产品展示、咨询、会议、公益活动、讲座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辅助器具知识,编印、发放适用于各类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需要的宣传资料和普及读物,提高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社会公众对辅助器具的认知度,推广较为先进的辅助器具理念。建立辅助器具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提供辅助器具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花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布置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调查。利用各种形式,围绕残疾人辅助器具作用和创建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残联牵头、残疾人及其家庭积极参加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5年4月—2016年6月)。制定《花山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及救助管理办法》,完成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组织自查阶段(2016年7月—2016年8月)。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查缺补漏,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和检查。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街道、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四)迎接市残联、省残联、中残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2月)。认真总结创建工作,迎接市残联、省残联、中残联对我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工作的检查验收。

 

附件:花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花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

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雷 区政府

成 员:高旭东 区民政局

钱德俭 区财政局

宣 琳 区人社局

王金华 区卫计委

魏 敏 区文明办

纪长松 区残联

印邦勤 霍里街道办事处

刘蔚平 桃源路街道办事处

沈晓俊 湖东路街道办事处

朱 敏 沙塘路街道办事处

韩 杰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汪秀玫 江东街道办事处

范爱军 塘西街道办事处

孙 敏 金家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纪长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