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1505-00237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15〕11号
成文日期: 2015-04-28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标任务的通知
关  键 词: 分解 卫生城市标准 指标任务 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3068596/201505-00237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15〕11号
成文日期: 2015-04-28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标任务的通知
关  键 词: 分解 卫生城市标准 指标任务 政务公开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标任务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178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4-28  16:26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4年,全国爱卫会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了修订。今年,全国爱卫会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对我市进行复审。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指标任务进行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照指标任务,找出差距,认真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附件:《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标任务分解表

                                                                                        2015428

 

 

附件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标任务分解表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区政府办

区卫计委

区发经信委

6月30日

 

2、有本区爱国卫生工作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办、区卫计委

6月30日

 

3、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区政府办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6月30日

 

4、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各街道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6月30日

 

5、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区编办

6月30日

 

6、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区财政局

4月30日

 

7、街道办事处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各街道

6月30日

 

8、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区卫计委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6月30日

 

9、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

区卫计委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4月30日

 

10、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

区卫计委

4月30日

 

11、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区卫计委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5月31日

 

12、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区社管中心

6月30日

 

13、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各街道

6月30日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4、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区卫计委

各街道

6月30日

 

1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各街道、区卫计委

6月30日

 

16、健康教育网络健全。

各街道

区卫计委

6月30日

 

17、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各街道

各相关公共场所单位

4月30日

 

18、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各街道

区卫计委

区教育局

6月30日

 

1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区直工委、区文旅体育局、各企事业单位

4月30日

 

20、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区文旅体育局

4月30日

 

2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区文旅体育局

6月30日

 

22、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区卫计委

区城管局

6月30日

 

23、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区卫计委、区教育局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6月30日

 

24、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4月30日

 

 

 

 

市容环境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

25、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区城管局

4月30日

 

26、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

区城管局、区社管中心

4月30日

 

27、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

区住建委

各街道

6月30日

 

28、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

各街道

区城管局

4月30日

 

29、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区农委

区住建委

各街道

4月30日

 

3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区住建委

6月30日

 

31、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区住建委、各街道

4月30日

 

32、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

各街道、区住建委

区城管局

4月30日

 

33、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区城管局

各街道

秀山新区

濮塘管委会

4月30日

 

34、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区住建委

4月30日

 

35、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区住建委

区国土分局

4月30日

 

36、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

各街道

4月30日

 

37、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区城管局

各街道

4月30日

 

38、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

区市场监督局、区城管局

4月30日

 

39、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区城管局

4月30日

 

4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区城管局

4月30日

 

41、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区环保局

4月30日

 

42、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区城管局

6月30日

 

43、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区城管局

各街道

区文旅体育局

各公共场所单位

濮塘管委会

6月30日

 

44、各类公共厕所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区城管局、各街道、濮塘管委会

6月30日

 

45、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

区商务局

各街道

6月30日

 

46、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各街道

区城管局

6月30日

 

47、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区商务局

各街道

6月30日

 

48、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区商务局

各街道

6月30日

 

49、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

各街道、区住建委

各单位

4月30日

 

50、社区道路平坦,路面硬化平整,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

区住建委

各街道

区城管局

4月30日

 

51、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督局

各街道

4月30日

 

52、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各街道

区城管局

4月30日

 

53、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区住建委、区城管局

各街道

4月30日

 

54、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区城管局、各街道、

区住建委

4月30日

 

 

环境保护

55、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区环保局

4月30日

 

56、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区环保局

6月30日

 

57、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区环保局

区农委

各街道

6月30日

 

58、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区环保局

6月30日

 

5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区环保局

4月30日

 

60、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区环保局

区卫计委

区城管局

4月30日

 

 

 

 

 

 

重点场所卫生

6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区卫计委

4月30日

 

6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区卫计委

区市场监督局

区公安分局

区文旅体育局

6月30日

 

63、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区卫计委

区市场监督局

区公安分局

区文旅体育局

6月30日

 

64、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区教育局

区卫计委

区市场监督局

6月30日

 

65、学校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区教育局

区卫计委

6月30日

 

66、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区教育局

6月30日

 

67、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区卫计委

6月30日

 

6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区安监局

6月30日

 

69、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区安监局

6月30日

 

 

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70、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区市场监督局

6月30日

 

7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区市场监督局

6月30日

 

72、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区城管局

各街道

6月30日

 

73、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

区市场监督局

4月30日

 

74、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区市场监督局

4月30日

 

75、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区农委

4月30日

 

76、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区住建委

区卫计委

各相关单位

4月30日

 

77、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区住建委

区卫计委

4月30日

 

78、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区卫计委

区住建委

4月30日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7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区卫计委

4月30日

 

80、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区卫计委

4月30日

 

81、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区卫计委

4月30日

 

82、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区卫计委

4月30日

 

8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区卫计委

区慢病防控各成员单位

6月30日

 

84、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各街道、区市场监督局

区住建委、

区卫计委

6月30日

 

8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区卫计委

6月30日

 

86、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区编办

区财政局

区卫计委

6月30日

 

87、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区卫计委

6月30日

 

88、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区城管局

区市场监督局

花山公安分局

区卫计委

6月30日

 

89、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区卫计委

6月30日

 
 

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区卫计委

6月30日

 
 

91、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区卫计委

6月30日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92、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

区卫计委

各街道

6月30日

 

93、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各街道、区住建委

各单位

6月30日

 

94、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

区卫计委

各街道、区住建委

各单位

6月30日

 

95、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区卫计委

各街道、区住建委

6月30日

 

96、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

区卫计委

4月30日

 

97、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区农委

区住建委

各街道

区城管局

4月30日

 

98、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

区卫计委

4月30日

 

99、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区市场监督局

区商务局

区农委

区城管局、区住建委

4月30日

 

备注:因区级职能管理权限受限,无业务管理权限的部门主要是做好与市级主管部门协调和对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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