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511-00109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办〔2015〕55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6-16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花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争议仲裁 劳动人事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511-00109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办〔2015〕55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6-16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花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争议仲裁 劳动人事 |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2007〕109号)、《劳动人事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及《转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成立花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华 俊 区人社局
副主任:李 芳 区工商联
张建银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张启平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委 员:李金德 区委政法委
夏曼琴 区法院
印 纪 区发经信委
丁文杰 区教育局
李 娟 区科技局
赵德成 区司法局
许 珉 区财政局
余佑林 区住建委
刘金婵 区商务局
王时淮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石国强 区卫计委
叶颖骅 区法制办
葛丽萍 区工会
杨慧丽 区妇联
夏 阳 区人社局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该院合署办公,张启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