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605-00030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办〔2016〕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4-26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061 | 关 键 词: | 议案 建议 提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1605-00030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办〔2016〕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4-26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议案 建议 提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061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6年,花山区共需承办区级议案、建议和提案共268件,其中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3件(并案为2件),议案转建议和建议78件(重点建议5件);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立案并案后属我区办理的共92件(重点提案5件);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转来的议案、建议共42件,由我区主办的7件,会办35件;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转来的提案54件,由我区主办的10件,其中继续跟踪督办2015年提案1件,会办44件。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我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流程,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同志全负责、办理人员具体负责的办理机制,保证承办的每一件议案、建议和提案都有办理计划和责任要求。对于涉及多个单位、需要共同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办单位要认真配合,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加强协调,密切协作,不推诿、不扯皮,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二、注重时效,严格办理。
各主办单位原则上应于4月底前与代表、委员进行首次沟通联系,于6月底取得议提案办理的阶段性成果,7月底(区人大议案、重点建议和区政协重点提案在8月中旬)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按规范的格式,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代表和委员联名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需答复给每一位代表和委员。答复意见分别抄送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和区政府办(附电子档),同时附寄《答复意见征询表》。对涉及面广、办理时间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经区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牵头重新办理,并在15天内再次书面答复代表、委员。
三、加强沟通,开门办案。
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开门办案工作。注重在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见面,全面了解代表、委员所提议案、建议和提案意图和办理要求;在办理中,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通报办理进展,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办理后,给代表、委员书面答复前,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和答复的意见,争取办理结果、答复结果双满意。各承办单位组织开门办案时,应通过区人大人选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分别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领导和相关代表、委员参加,并通知区政府办。
四、严格审查,规范答复。
对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要针对具体内容逐条答复,以正在采取的措施为主,不得赘述过去工作。已经办理完成的,应说明效果;正在办理落实和已列入办理计划的,应说明计划完成期限;因客观等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办理的,要摸准实情、查清原由,说明所做的努力和无法办理的原因,态度要诚恳,表达要准确。答复意见应按规定格式拟制,履行公文文字、格式审核程序,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编号行文。
附件:1、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答复格式
2、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意见征询表
3、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意见征询表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答复格式
(单位文头纸)
关于对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区政协一届四次
会议)第XX号议案或议案转建议或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XXX(等)代表(委员):
你(你们)提出的“关于…………………”议案或议案转建议或建议(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感谢你(你们)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
单位(印章)
2016年X年X月
抄送: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
附件2
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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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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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编号 及 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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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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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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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部门答复的意见(选择一种意见并划“√”)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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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部门办理的意见(选择一种意见并划“√”)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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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部门办结的意见(选择一种意见并划“√”)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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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具体意见(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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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政协花山区委员会一届四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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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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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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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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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与您联系情况 |
1、当面征询意见 2、电话征询意见 3、其他联系方式 4、未联系 |
请在选项 上打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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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案办理结果总的感觉 |
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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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 具 体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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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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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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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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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委 处 理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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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随办复件发至提案者,请提案者接此表后逐项填写,及时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如15日内不反馈,视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