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85409321/201604-00013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 花城管〔2016〕15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3-03 | 名 称: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5112 | 关 键 词: | 宣传 政务公开 |
| 政策咨询机关: | 曹云 |
| 索 引 号: | 485409321/201604-00013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城管〔2016〕15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3-03 |
| 名 称: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宣传 政务公开 |
| 政策咨询机关: | 曹云 |
| 政策咨询电话: | 8885112 |
局属各部门、环卫所、督查大队、公安大队:
2015年,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精心策划、加强协作,对外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新闻媒体用稿75篇,占年度目标任务(40篇)的187%,发布工作信息156条,占全年目标任务(80条)的195%。媒体用稿中,中央级3篇、省级5篇、市级67篇。
为进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增进全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城市管理氛围,根据花宣【2016】2号《关于印发花山区2015年外宣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员队伍。领导小组由曹云局长任组长,郭平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艾瑜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1名信息员,负责宣传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明确宣传工作牵头部门。宣传广告办为局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根据区相关文件制定出全年宣传工作计划;联系区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组织策划全局性重大宣传活动;按时向区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定期印发宣传工作重点和季度通报,年终进行评比奖励;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工作。
三、分解宣传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区委宣传部的要求,2016年,我局需报送区政府网站用稿80篇,新闻媒体用稿5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3篇,省级媒体用稿5篇,市级新闻媒体用稿42篇。宣传稿件报送数量多,质量要求高,这就要求全局各部门分工协作、齐头并进,切实提高宣传工作实效。
四、建立奖惩机制
1、明确奖励标准。在国家级媒体、刊物、杂志上报道或登载的,每篇奖励200元;在省部级媒体、刊物、杂志上报道或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头版登载的,每篇奖励80元;市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奖励50元。同一篇或同一内容信息同时被几家媒体采用或报道的,以最高级别媒体、刊物、杂志奖励标准计算,一篇信息只奖励一次。
2、季度通报和年终评比。每季度对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对完成任务较好的部门、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
3、对不能按时完成全年任务或约稿任务的部门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五、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宣传工作是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争取舆论、提升形象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的教育、导向和鼓舞作用。
2、做好相关保障。各部门要从人员、装备、时间等方面切实加强宣传保障工作,提高工作质效。
3、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要对报送的信息认真核实,确保不出现虚假报道。信息报送要真实、准确、及时、全面,重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错报、瞒报。
4、加强信息互通。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互通,特别是在局重大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及时向局宣传广告办报送相关信息,由局宣传广告办统一部署开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