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2008-00025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09〕11号
成文日期: 2009-04-13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业办区财政局花山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家电下乡 民生工程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008-00025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09〕11号
成文日期: 2009-04-13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业办区财政局花山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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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业办区财政局花山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5230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9-04-13  09:04

 

 

霍里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商业办、区财政局《花山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3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商业  家电下乡△  方案  通知

  抄送: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及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320印发

共印60

 

花山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区商业办  区财政局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区家电下乡工作,按照区政府常务会关于“加强宣传,家喻户晓;缩短流程,下乡销售;精简手续,现场补贴”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1、产品和价格。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2、实施时间。2008121日至201211月底,为期4年。经常性组织销售企业到霍里镇举办“贴近农民,走进生活”活动,现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093月下旬组织专场活动,5月份、10月份再分别组织一次下乡专场销售活动。

3、补贴对象及标准。享受家电下乡政策补贴的对象为我区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二、各单位主要任务

(一)销售企业与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

1、销售网点申请备案。销售网点带齐相关资料到区商业办登记,并交付材料复印件以备留查。

2、统一网点标识,及时登录销售信息。销售网点悬挂统一“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并在店堂内显著位置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在售出家电下乡产品3日内,及时将产品、消费者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管理系统。

(二)区商业办主要任务

1、受理网点备案。区商业办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核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区商业办每月向市商务局和区政府汇报家电下乡工作情况。

2、组织开展活动。组织销售企业经常性到霍里镇开展家电销售面对面活动,带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指导企业拓展农村销售渠道。

3、加强监督管理。对已取得家电下乡指定店的网点进行实时监控,如发现有重大问题,立即取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局备案。

4、受理投诉举报。区商业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55-2497723),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

(三)区财政部门主要任务

1审核补贴申报材料。霍里镇财政所认真审核农民补贴资金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报送区财政局,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2、及时登陆补贴信息。区财政局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3、精简补贴手续。下乡现场销售期间实行现场补贴,日常销售时精简补贴手续。

4、安排工作经费。区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四)霍里镇、区农委主要任务

加强宣传,召开镇、村、居民组多个层次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做到农民家喻户晓。

(五)区委宣传部主要任务

负责对家电下乡全程跟踪报道,做好总结,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和经验。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花山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领导和协调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业办,负责家电下乡具体工作。

(二)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区商业办、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我区家电下乡工作;区委宣传部做好家电下乡报道工作;霍里镇、农委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区公安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区工商分局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指导、服务,促进家电下乡产品的流通;区质检分局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检查;税务部门做好依法税收工作。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附件:1、花山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花山区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附件1

 

花山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国双     区政府

副组长:刘       区商业办

        谢宗锦     区财政局

  员:李       区委宣传部

潘骥成     区经贸局

        张业昌     区农委

纪孝足     区公安分局

韩国和     区工商分局

曾长荣     区质检分局

徐步英     区国税局

       霍里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业办,刘军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家电下乡日常工作。

 

 

 

 

 

附件2

 

花山区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截至2009310日)

 

1、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安徽国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5、国美电器集团

6、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