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62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卫生健康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09-12-22 | 名 称: | 关于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1716 | 关 键 词: | 麻疹疫苗 防疫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卫生局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62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卫生健康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09-12-22 |
| 名 称: | 关于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麻疹疫苗 防疫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卫生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1716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国家免疫规划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2005年我国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2012年消除麻疹传染病,即2012年麻疹发病率降到1/100万以下。根据卫生部《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09年,国家将在安徽等9省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为全面落实国家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保护我区儿童身体健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内容及时间
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全区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14周岁(即1994年10月11日至2009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全区要达到95%以上。接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内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任务。
区卫生局:负责总协调,组织培训,加强指导,负责有关宣传资料和接种表格领取与下发,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向学生发放卫生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宣传单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书”,开展强化免疫的宣传动员,配合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和地点进行接种。
区财政局:负责麻疹疫苗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花山公安分局、人口计生委:配合做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做好非在校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以及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等组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完成接种任务。本次强化免疫工作覆盖面广,目标儿童数量众多,时间较紧,摸底、接种等各项工作任务艰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筹划,精心组织,分工负责,狠抓落实,高质量完成强化免疫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疹的防治知识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目的、意义,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认真摸底登记,防止适龄儿童漏种。要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居家等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做好免疫规划基础薄弱、流动人口较多地区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摸底登记以学校、托幼机构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准。非在校儿童摸底登记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居委会(村委会)逐户进行。区卫生局对各街道、各有关单位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摸底调查质量评估不合格的,要责成重新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工作于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等部门要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有关问题。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做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对15岁以下儿童实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等公共卫生项目是国家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之一。街道、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的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免费接种等工作。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