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58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医药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09-12-22 | 名 称: | 关于成立花山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领导小组 医药 管理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008-00058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医药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09-12-22 |
| 名 称: | 关于成立花山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领导小组 医药 管理 |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卫计秘〔2009〕781号),经研究决定,在本区成立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霞 区政府
副组长:周德花 区卫生局
谢宗锦 区财政局
成 员:李秀林 区政府办
杨建华 区监察局
刘 胜 区人劳局
许迎春 区审计局
沈合金 区物价局
丁 勇 花山工商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招标办公室(简称药招办),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周德花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规定,负责起草本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相关文件,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二、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招标工作,制定招标方案,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评标、定标,指导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中标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监督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等。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并指导、监督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
三、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财政补助工作。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调整信息系统,开展操作培训,认真组织落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人。同时要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